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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例子

在儒家传统中,被称之为亚圣的孟子是继孔子之后的又一位儒学大师。他继承了孔子的思想,并将其发展成为包括思想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等在内的“仁政”学说。

这些儒家思想也渗透在与他有关的孟母三迁、五十步笑百步等小故事中,今天我们就透过“孟子休妻”的小故事,来解读儒家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的思想。

一、孟子不识己错,反怨人之无礼

《韩诗外传》中有言曰:“孟子妻独居,踞(箕踞,坐时伸开两腿,像个簸箕,这里指坐相不好),孟子入户视之,向其母曰:‘妇无礼,请去之。’母曰:‘何?’曰:‘踞。’其母曰:‘何知之?’孟子曰:‘我亲见之。’母曰:“乃汝无礼也,非妇无礼。《礼》不云乎?’将入门,问孰存。将上堂,声必扬。将入户,视必下。’不掩人不备也。今汝往燕私之处,入户不有声,令人踞而视之,是汝之无礼也,非妇无礼也。”

这个故事中,孟子只看到了妻子无礼而踞,却没有意识到,首先是自己无礼在前。妻子在私户中独居而踞,这是人家的隐私,孟子入门之前没有询问,令人不备,且无礼而视,让人羞惭。他不愿妻子无礼待人,自己却做不到有礼视人,又怎能去要求别人呢?可见,待人做事还是应该以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为原则。

二、待人做事应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

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例子

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最早是由孔子提出的一种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,意思是,如果自己都不希望被人此般对待,推己及人,自己也不要那般待人。也就是说,你要求别人做什么时,首先自己本身也要能这样做,或你本身也做到希望别人做到的那样,那么你的要求才能合理。

基督教经典中也主张“己所欲,施于人”,这是尊重他人,平等待人的重要体现。现实生活中,人们习惯于“己所不欲,却施于人”,他们常常从自身的角度出发,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理解、看待并要求他人,并且习惯于把双方交往中的错失归罪到对方身上,造成难以化解的矛盾。

在人类社会中,个体之间是相依相存的,人人都应该在关注自身的存在之外,关注他人的存在。自己希望在社会上受到尊重,得到安全,就不应该施恶于人,做不到“毫不利己,专门利人”,最起码也应该做到不伤害别人。富勒就曾经说过:“向别人扔污物的人,往往把自己弄的最脏”,那些造假烟、假酒、假商标、假学历,买有毒大米、染色馒头、皮鞋胶囊、有害疫苗的无良商家,在出卖良心,“祸国殃民”的同时,有没有想过,自己以及自己的亲人孩子也会有一天被这些有毒有害,假冒伪劣的东西所侵害呢?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想要自己不受伤害,那就请放下手中无形的屠刀,推己及人,施惠于人。

三、仁者,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达而达人

所谓仁者,就是自己要立足,也让别人立足;自己要通达,也让别人通达。孟子继承了孔子“仁”的思想,认为,在自己谋求生存发展的同时,也要帮助他人生存发展,不能只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忽视了他人。

“三过家门而不入,废寝忘食沥肝胆。河道疏通水患灭,灌溉农田万民欢。”大禹新婚之初,推己及人,为了拯救百姓于水患,毅然告别妻子,三过家门而不入,疏通九河,消除水患,流芳千古。

相同情况下,战国时的白圭治水则是“己所不欲,却施于人”,以邻为壑,让洪水流到邻近的国家,可想而知他这种只为自己着想,不为别人着想的错误思想,难免要害人害己的。

几千年来,人类在人际交往中始终遵循着“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”的相处定律,孟子、白圭“己所不欲,却施于人”,最终受人批评,大禹治水“己所不欲,不施于人”,功绩光耀千古。短短几字,道尽了做人的真实意义,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,进而形成人与人之间互相理解,互相爱护的和谐社会。

【作者简介】水瓶儿,原名张萍,山西灵石人。硕士研究生,现任灵石一中高二年级语文教师,自从教以来,多次指导学生在国家和省市级作文大赛中获奖。喜欢读书,写作,希望能将教学中阅读所得注于笔端,抒写心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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