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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有取之必先予之

必先予之(经典文言文赏析 | 郑武公伐胡)

必先予之(经典文言文赏析|郑武公伐胡)

原文

昔①者郑武公②欲伐胡③,故先以其女妻胡君,以娱其意。因问于群臣:“吾欲用兵,谁可伐者?”大夫关其思对④曰:“胡可伐。”武公怒而戮⑤之,曰:“胡,兄弟之国也,子言伐之,何也?”胡君闻之,以郑为亲己,遂不备郑。郑人袭胡,取之。

注释

昔:从前。

必先予之(经典文言文赏析 | 郑武公伐胡)

郑武公:春秋时期郑国的国君。

胡:国名,在今安徽阜阳附近。

对:回答。

戮(lù):杀。

译文

从前郑武公想要讨伐胡国,故意先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胡国的国君,以此来使他高兴。然后问大臣们:"我要用兵打仗,哪个国家可以攻打?"大夫关其思回答说:“胡国可以攻打。”郑武公大怒并且把关其思杀了,说:“胡是我们的兄弟之国,你说可以攻打它,是何道理?”胡国国君听说了这件事,认为郑国和自己友好,于是不再防备郑国。郑国偷袭了胡国,占领了胡国。

文言知识

说“者”:作为文言虚词,“者”有以下用法。

1、放在时间副词之后,起语助作用,可不译。如,

上文“昔者郑武公欲伐胡”。

《孙权劝学》:“卿今者才略,非复吴下阿蒙。”

2、用在主语之后表示停顿,然后说明或论断,可不译。如

《愚公移山》:“北山愚公者,年且九十”。

《陈涉世家》:“陈胜者,阳城人也”。

3、附在别的词或短语之后,组成名词性短语,可译为“……的人”、“……的东西”、“……的事情”、“……的原因”。如,

《爱莲说》:“水陆草木之花,可爱者甚蕃”。

《出师表》:“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,宜付有司论其刑赏”。

文化常识

郑国

公元前806年,周宣王之弟姬友被封国于首都镐京附近,国号为郑,成为了周朝的诸侯国,郑桓公成为第一任君主。

在那场著名的“烽火戏诸侯”闹剧之后,郑桓公和周幽王一起,死在了申候的手上,王位由他的儿子郑武公继承。

郑国在郑武公的治理下,国势逐渐强盛起来。郑武公病逝后,郑庄公继承王位,以其雄才大略,使郑国在春秋时期第一个强势起来并称霸诸侯。郑桓公、郑武公、郑庄公被尊称为郑氏三公,也是郑姓的始祖。

对于郑庄公,毛主席曾经评价为“一个比较厉害的人”。

公元前375年,郑国被韩国灭亡。

出处

《韩非子·说难》

启发与借鉴

郑武王为了攻打胡国,首先在战略上迷惑敌人,先后使用了美人计和苦肉计。相比于郑武公缜密的计谋,胡君却被这些小恩小惠所迷惑,丧失了防备意识,从而使郑国大军乘虚而入,以至国破家亡。

“将欲取之,必先予之”,想要获得什么,必须先付出相应的代价,然后才能够换取。反之,如果有好处平白无故给到你,那更需要三思而后行。

(本文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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